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冷链食品运输贮存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青交〔2021〕266号)精神和省厅领导相关工作要求,针对11月1日至3日省厅专项督查组深入冷链运输行业发现的个别企业存在疫情防控意识不强、措施不严、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职能缺失、执法覆盖面不高、掌握冷链食品运输状态和相关信息资料不全、精准开展疫情防控难以落实等问题,省交通执法监督局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冷链运输疫情防控工作薄弱环节提出执法监督意见,切实防止疫情通过冷链运输渠道传播。
一是要求把牢“思想关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认识当前冷链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精准有力施策,细化防控措施,加强从业人员防护、严格运输装备消毒、落实信息登记制度,全力做好冷链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要求把牢“内控关口”。按照交通运输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洗手消毒、体温监测、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措施,执行中高风险地区任务从业人员返岗前健康检查监测,并制定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三是要求把牢“运输关口”。严格运输装备消毒,全力做好冷链货物运输车辆消毒工作,每次重新装载货物前均要对车厢内外部进行重新消毒。同时重点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运输执法检查,要加强多部门沟通协调,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冷链食品运输环节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要求把牢“追溯关口”。要加强冷链运输全程追溯管理,摸清辖区从事冷链运输经营业户及车辆底数、主要运输货物类型及流量流向,并建立台账,严格落实信息登记、实名托运、开箱验视、货物跟踪管理工作,坚决执行“三不承运”要求,为冷链运输疫情防控追溯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各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针对冷链运输市场主体、车辆类型繁杂,监管对象散,监管难度大的问题,重点核查冷链运输经营业户、车辆和人员的相关资质、资格,对不符合规定的经营业户、车辆、人员予以纠正整改,对违法从事冷链运输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冷链运输经营业户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