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青岛船舶技术服务中心船舶检验信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获批,标志着山东省船检业务领域信用管理正式启动实施。山东、江苏、湖南船舶检验机构及中国船级社为全国首批指定开展船舶检验信用管理研究和试点的单位。
船检信用管理实施信用承诺。船舶及其所有人或经营人、船舶设计单位、船舶修造厂、船用产品厂、检修检测机构5个市场主体在办理行政确认事项时作出安全质量公开承诺,其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船检信用管理实行“守信激励名单”和失信“重点关注名单”监管模式。界定“守信激励名单”和失信“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条件,明确激励措施、管理措施、管理期限、认定程序、退出机制、管理平台,着力构建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坚决防范水上事故风险,保障船舶财产和人命安全。
下一步,青岛船舶中心将按试点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发挥好试点作用,积极探索实现船检高质量的新路径,为全省、全国推广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