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菏泽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四好农村路”建设服务工作队,具体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协调调度和监督考核等相关工作。二是拓宽筹资渠道。指导各县区创新筹资方式,通过土地抵押、债券置换、社会捐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项目启动资金。三是严格质量安全。各县区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招标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严把程序关、材料关、监理关和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四是加强督导调度。每月定期由局副县级干部带队现场督导一次,通报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及排名,作为年终市对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四好农村路”建设指标的依据。截至11月8日,菏泽市农村公路新改建完成1754.7公里(路网延伸741.8公里,路网改造提升1012.9公里),危桥改造完成90座,养护工程完成1794.6公里,村道安防工程完成731.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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