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遗属待遇标准公布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遗属待遇标准公布。 2021年1月1日-8月31日期间,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费为14046元,一次性抚恤金为38880元。2021年9月1日起,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计发的办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标准,组织做好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待遇的发放工作。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莫青)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snyw/2021-11-24-143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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