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并形成《黑龙江省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hljjttysc@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7时。
附件:《黑龙江省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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