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株洲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2022年春运、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出租车、公交车、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严格落实每趟次通风、消毒等措施,并做好记录。驾驶员、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对未戴口罩的乘客可以拒绝乘车。
通告指出,驾驶员发现黄码、红码或发热人员,应立即上报当地疫情防控办,将乘客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可获得奖励100元。此外,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驶往、停靠中高风险疫情地区,一经发现对运输企业及驾驶员停办客运审批业务。
同时,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加强路面执法力度,对客运车辆发现未佩戴口罩驾驶员及乘客,一律车辆停运1天;对发现三次以上的,车辆集中停运7天,驾驶员集中学习3天;同时各类违反防控要求的行为都将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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