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省厅印发《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称,为确保交通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开展,不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省厅对“十三五”期间发布的有关交通运输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对已被新规定涵盖替代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10件以省交通运输厅(含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宣布失效和废止。(孙悦)
>>上一篇:中央媒体广泛关注点赞我省交通除雪保畅工作
>>下一篇:省厅发布法治政府部门建设2021年度报告
京ICP备14049160号-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