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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船舶“零排放”检验及船舶检验相关工作集中办公研讨会召开

时间:2022-02-25作者:佚名来源: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为进一步策应长江干线船舶污染物“零排放”的要求,推动我省实施船舶水污染物“船上储存、交岸处理”零排放处置模式,2月17日,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在南昌召开全省船舶“零排放”检验及船舶检验相关工作集中办公研讨会,通报2021年度全省船舶检验质量检查情况,部署2022年全省船舶检验工作。

  就开展全省船舶“零排放”检验工作,会议强调,各地市海事部门要将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工作的必查项目,确保辖区船舶实现“零排放”的要求。船检部门要将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检验签注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鼓励督促船舶实施“零排放”技术改造。各地海事部门与船检部门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强化船舶防污染执法联动,形成部门合力,共同推动我省“零排放”船舶改造工作的开展。

  就抓好2022年船舶检验质量检查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市船检部门要全面履行船舶检验及渔船检验责任,严格按照我省船舶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开展检验工作,落实船检体系审核、审批、签批的三级审核制度,并建立船检业务定期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船检人员业务素质,切实保障我省船舶检验质量。同时,针对2021年度全省船舶检验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抓好整改落实。

  会上,还讨论了各地市上报船舶检验业务与船检人员配比实施方案初稿,围绕我省水域船舶污水“零排放”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甘宗文)

  


原文链接:http://jt.jiangxi.gov.cn/art/2022/2/25/art_32667_3869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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