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宁夏邮政管理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人社厅等多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的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了全区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九项重点任务和三项保障措施,提出了党建团建、利益分配、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作业环境、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管理、网络稳定、职业发展等9项任务措施38项具体任务,细化了工作举措,明确了部门责任,初步确立了做好全区快递员权益保障工作的路径。《意见》还增加了“强化快递行业党建引领”部分,旨在加强党对邮政快递行业的领导,多种方式推动快递企业党的组织应建尽建、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坚持党建带团建,引导青年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保证快递行业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下一步,交通运输厅将联合宁夏邮政管理局,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强化督促指导,全面推进全区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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