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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进行时 | 省厅着力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服务有序恢复

时间:2022-04-22作者:佚名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科学精准落实防控措施,稳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省交通运输厅于4月15日印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有序恢复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服务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有序恢复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服务工作。

  《通知》要求,要提前做好恢复运营准备工作。对客运站(场)、客运车辆、轨道交通各站场、车站、列车及各类设施设备和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消毒;采取视频会议、微信、电话等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发布恢复运营方案,便于群众及时了解;在恢复客运班线前,提前与终到地交通运输部门沟通,指导客运企业与终到地客运站、客运企业充分对接,共同商定好运输组织方案;优化窗口售票服务,积极采取联网售票、电子客票、电话购票等无接触式购票服务,避免人员扎堆聚集;组织开展轨道交通列车、安检、售票、信号、机电等关键设备检查和过渡段、轨行区及长大区间等关键区域巡查,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性能良好、安全有效。

  《通知》强调,要做好重点人员运输服务工作。按照“减班不停线”的原则,及时恢复客运班线和城市公交线路,并根据客流情况及时增加运力,避免出现乘客聚集;积极采取定制公交、定制客运等方式满足重点企业和单位的通勤运输需求;按照“一车一方案”的原则,采取“点对点”直达包车等方式满足农民工返岗、农民返乡春耕等集中出行需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出租汽车预约、定制客运等运输方式满足部分群众复工复产、返岗返乡的个性化出行需求。

  《通知》指出,要做好运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要求,做好各项防疫工作。在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车辆消毒及通风,严格做好司乘人员防护,落实驾驶员和乘客佩戴口罩、驾驶员体温检测、乘客健康码查验及扫码乘车等措施,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可拒绝提供服务。

  《通知》强调,要确保运输安全。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范,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将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到实处;督促运输企业充分发挥动态监控平台作用,加强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公交化改造车辆、定制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及要领,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大雾、大风、道路积雪结冰等极端天气,在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时,要采取果断停运措施。


原文链接:http://jtyst.jl.gov.cn/zx_133250/zyzwxx/202204/t20220418_8434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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