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春季
农业生产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公路事务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厅机关相关处室: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农业生产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1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农养生产服务保障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在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关注春耕生产形势,加强统计分析和形势研判,加强宣传服务,加强督促指导,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和统筹调度,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公路保通保畅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农资和农产品运销、流通服务保障,为春季农业生产工作提供坚强支撑。
二、科学设置公路防疫检查点。一是要认真贯彻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要求,巩固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和港口码头、航道船闸关闭关停自查自纠成果,防止反弹回潮。二是要科学合理规范设置公路防疫检查点,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点应设置在收费站外广场及以外区域,并与收费站保持合理间距,防止车辆排队倒灌导致高速公路主线拥堵,全力保障高速公路“大动脉”畅通;严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设置2个(含)以上防疫检查点,保障普通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微循环”畅通。
三、切实做好公路沿线服务保障。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要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的原则,保证公路交通畅通。公路服务区要坚决做到应开尽开,切实保障食品、油品供应,加强消毒物资、防控物资储备。有条件的服务区,可设置高、中风险地区和冷链物流车辆的停放专区以及司乘人员休息专区、安装专用移动卫生间、户外卫生间,实施闭环管理。各收费站要切实加强收费车道现场服务,确保农资和农产品运输车辆快速便捷通行。
四、全力形成服务保障合力。一是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总体布局和生产经营模式,及时掌握农民返乡需求,在地方统一部署下,切实保障农民有序出行。二是要主动对接农业农村部门,及时了解农机、农资和农产品运输需求,做好运输保障工作。三是加强重点物质运输保障,为相关作业人员通勤提供必要保障,农资集疏运运输车辆实行全链条的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强化化肥等重要农用物资优先接卸保障。
附件:《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农业生产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114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4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jtt.hunan.gov.cn/jtt/xxgk/zwgg/202204/t20220429_23135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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