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公路事务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企业,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2022年全省“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全省“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公路路政法治化建设,推进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11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民生托底、货运畅通、产业循环”工作总要求,以“保防疫、保畅通、保运输、保稳定”为核心,以“守护公路安全、争当服务先锋”为主题,以“让路网运行更高效、让公众出行更便捷”为目标,深入开展富有时代精神和创新活力的宣传活动,讲好公路故事,展示行业形象,推进社会共治,为公众出行提供更有温度、更暖人心的公路服务,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重要指示批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疫情防控、保通保畅、安全生产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3月17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等内容,充分认识党中央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关爱,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做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的信心决心。
(二)宣传保通保畅政策。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湖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1〕67号)等公路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77号)以及部、省开展限高限宽设施及检查卡点专项整治等公路保通保畅政策文件;结合网民留言、电话投诉、网络舆情等反映集中的问题,撰写答复意见、解读文章,答疑解惑,正面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畅通无阻,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三)宣传便民服务举措。重点聚焦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等基层一线疫情防控、保通保畅、安全保护等工作,宣传公路路政抓防控、保畅通、守安全、惠民生等生动实践,展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一线窗口“应开尽开”、拥堵路段疏堵保畅、优化司乘人员出行服务、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筑牢公路安全运行防线等工作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宣传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改造工程、全省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经验和整治成果、高速公路车辆“一键救援”服务等相关内容。
(四)宣传安全生产要求。重点聚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行动有关安排,宣传解读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大件运输管理服务、涉路施工许可等业务流程,深入推进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重特大事故连续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坚持问计问策问需。顺应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货运企业、货车司机和沿线群众新需求,结合路政管理相关工作,通过网络调查、视频连线、现场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货运企业、司机和群众的相关诉求,听取各方对路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宣传解读保通保畅、治超执法、大件运输管理服务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增进了解、凝聚共识、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三、实施步骤
(一)计划筹备阶段(2022年4月28日至30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要在总结借鉴历年路政宣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确定工作联络人(扫描附件2二维码进工作群),做好动员部署,为活动开展做好准备。“路政宣传月”工作联络人、活动方案于2022年5月5日前报厅。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1日至5月31日)。
省厅将在厅门户网站、厅政务微信、《湖南交通》杂志等平台,以及中国交通报等主流媒体组织策划专题宣传活动;省公路事务中心要对科技治超、限高限宽设施及检查卡点整治、大件运输等专项工作进行宣传,并协助省厅做好宣传月有关工作;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具体组织实施辖区“路政宣传月”活动,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企业、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单位等要积极配合,按照市州交通运输局活动方案要求,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收费站广场、服务区、电子显示屏、路政宣传位、门户网站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6月1日至20日)。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提出建议,健全宣传长效机制。各市州交通运输局活动总结(含活动图片、影像)材料于6月1日前报省公路事务中心,省公路事务中心收集、汇总相关情况后,于6月5日前形成总体报告报厅。
四、活动方式
(一)开展货运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77号)以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千方百计保障服务区正常运行,科学合理设置公路防疫检查点,打通城乡物资配送的“最后一公里”,切实保障省内物流供应链畅通,保障农资和农产品运输畅通。
(二)优化提升“暖心”服务活动。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货车司机的急难愁盼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等具备条件的场所,科学加密设置核酸检测点,为货车司机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对因疫情滞留在收费站、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的司乘人员,尽最大努力提供送水、送餐等暖心服务。同时,对我省正在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品质提升专项行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改造等内容进行宣传;加大对我省高速公路“一键救援”服务的推广和宣传,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行为;积极推动优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开通应急物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
(三)开展限高限宽设置整治成果巩固提升活动宣传。对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进行“回头看”,纠正落实不到位问题,巩固工作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防止出现反弹。聚焦国、省重大建设项目,选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中典型案例,通过现场直播、微电影等方式,向公众展示大件运输许可、护送等服务。借助12328、“前路无限”小程序等渠道,收集治超、执法、服务等方面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让合法运输“前路无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强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宣传。各地在突出重点,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施策,集中力量攻坚”“逐步消化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原则开展整治的同时,既要做到公正执法,对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依法严管重罚,弘扬正气,树立形象,又要注重柔性执法,实现监管力度和服务温度“双提升”,通过改进执法方式,积极采取指导、建议、告诫等非强制性手段,实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通过耐心讲解保护公路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大力宣传开展路域环境整治的必要性,增强人民群众的守法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爱路护路”意识,推动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五)开展“主动走访”活动。加强与公路沿线党政机关、乡村集镇、厂矿企业、在建工地、货运场站、中小学校等沟通,通过政策宣贯、业务咨询、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企业困难和群众需求,优化调整服务措施,促进路政管理服务转型。特别要精准对接辖区内重点装备制造业和重大建设项目,建立完善“一对一”联络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许可申报、路线勘测、通行监管等专业化咨询,提升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便利化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组织精干高效队伍,制定可行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经费,统筹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指导。省公路事务中心负责建立省市县三级宣传联络工作机制,加强宣传业务指导,优化专(兼)职宣传团队,开展宣传作品评选活动,激发基层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宣传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三)加强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各市州主流、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鼓励各方参与,加强形式创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角度、多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形成宣传矩阵效应,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加强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措施和成效,评估新媒体应用和专题活动的经验做法,特别是提炼行之有效的做法,优化完善路政宣传长效机制,为今后开展常态化宣传奠定良好基础。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吴惠文,0731-88770039;
省公路事务中心:杨陶,199749051**;
邮箱,13190661@qq.com。
附件:1.“路政宣传月”工作联络人名单
2.2022年度路政宣传月工作群微信二维码
附件1:
“路政宣传月”工作联络人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分工 | 姓名 | 单位及部门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微信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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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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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2年度路政宣传月工作群微信二维码
原文链接:http://jtt.hunan.gov.cn/jtt/xxgk/zwgg/202204/t20220428_22750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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