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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广西道路运输从业资格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服务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交运管发〔2021〕123号)

时间:2022-05-05作者:佚名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各市交通运输局,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贺州市行政审批局,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全面贯彻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切实提升全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服务水平,我厅制定了《全面提升广西道路运输从业资格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服务水平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24日

  

  

  

  全面提升广西道路运输从业资格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服务水平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聚焦货车司机驾驶员“不知道网上能办、不会网上办、无法网上办、网上办不了”等问题难点,切实提升全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服务水平,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强统筹谋划,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满足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的角度,切实提升广西道路运输从业资格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服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司机知道网上能办、指导司机网上自己会办、有效解决网上办理难题、守好用好线下窗口办理阵地”,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政策宣传,确保驾驶员知道网上能办。要持续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媒体深入开展“跨省通办”办理政策、办理渠道和办理程序宣传,确保宣传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1.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要利用广西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广西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行业服务平台、广西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平台、广西运政微信公众号等系统平台和媒体,通过发送短信、推送信息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告知办理渠道和办理程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要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通过发放政策宣传手册和办理服务指南开展政策宣传,通过高速公路服务区宣传展板、广播、公路可变情报信息板等途径滚动发布办理渠道和办理程序。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机构要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置顶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和抖音、快手、微视频等自媒体平台加强宣传引导。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围绕提升便捷度、减少来回跑、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等内容,引导驾驶员谈体会、讲心得,制作推广简单易懂、传播力较强的微视频。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面向道路运输企业专门召开“跨省通办”宣贯会或培训班,确保政策宣传直插企业、直达个人。

  3.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宣传引导的主体责任。道路运输企业要通过放发宣传资料、电话、微信、短信、集中培训学习等形式确保向每一位驾驶员知道“跨省通办”的政策及办理流程、办理渠道。

  (二)强化服务指导,确保驾驶员网上自己会办。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机构要强化人员政策培训和服务指导,通过各种方式指导司机自己网上会办。

  1.加强业务管理、政务窗口、话务接待、服务区、物流园区、重点运输企业等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熟知道路运输从业资格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特别是网上办理流程、工作时限等具体要求,掌握“跨省通办”政策和办理指南的服务能力,能熟练解答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经营者有关“跨省通办”咨询问题。

  2.推行政策宣传员、线上解答员、专家授课辅导员、窗口服务引导员、工作推进督导员等“五员”工作机制,指导帮助道路运输驾驶员办理“跨省通办”业务,为道路运输驾驶员提供精准、专业、贴心的服务。组织编制通俗易懂、一目了然的口袋书、网上办理指南等,在办事窗口、运输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张贴、发放。

  3.动态更新完善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跨省通办”政策答复知识库,加大话务员“跨省通办”业务专项培训力度,确保能及时、准确的解答驾驶员的咨询。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处理速度,热情、周到、快速、妥善解决驾驶员的反映的问题,提高驾驶员满意度。对反映的业务和技术等问题,要移交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对反映的违法违规线索问题,要移交相关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三)强化技术支持,有效解决网上办理难题。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工作团队,针对当前未办结的工单事项全面摸排,逐一排查分析,逐一联系未办结工单的司机,找准症结所在,分类研究处理。要提前介入服务,主动引导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提高申办成功率。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要抓紧组织技术支持单位与交通运输部通信信息中心开展技术对接、联调,确保业务办理渠道畅通。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及时完善“跨省通办”工单退回补正材料功能,方便驾驶员及时补正材料。技术支持单位要及时掌握办理进度,每周汇总统计3个工作日内未办结的“跨省通办”工单,及时抄送相关地市交通运输局处理。道路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员积极配合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引导,注意接听接收反馈电话或短信,出现诚信考核未到期、未完成继续教育、申办材料不齐、已完成线下申办等情况的,要及时撤回线上工单。

  (四)强化窗口服务,守住用好线下窗口办理阵地。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机构要坚持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原则,坚持一个办事标准,保持热情、公平、周到的服务态度一视同仁地对待不同地域、不同年龄、不同文化层次的驾驶员。要及时受理本地和外地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跨省通办”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代为办理或者指导驾驶员通过网上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驾驶员提出的“跨省通办”需求。

  (五)大力开展免费网络继续教育,擦亮广西服务品牌。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要总结交通运输部货运驾驶员免费网络继续教育试点经验,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平台。要研究分析道路运输驾驶员学习需求、学习习惯以及学习规律,提供网页、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等学习载体,要简化继续教育过程认定,实现交通运输部门网上确认,道路运输驾驶员网上自行打印继续教育结果签章,形成继续教育电子档案,实现学时记录网上认可,驾驶员在全国范围内均能网上完成继续教育,让信息多跑路,驾驶员“一次都不用跑”。要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客服中心,倾听道路运输驾驶员心声,解答继续教育和“跨省通办”咨询问题。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广西免费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平台宣传力度,擦亮广西免费继续教育服务品牌,让广大道路运输驾驶员享受到改革政策红利;要全面清理整顿线上线下继续教育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杜绝收取高额培训费用和虚假培训,收钱代办,搞市场化经营等情况。

  (六)加强制度保障,确保司机享受高速通行优惠政策。

  1.杜绝将绿色通道政策与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挂钩,确保符合条件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可以减免高速通行费的优惠政策。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规〔2019〕9号)规定,“严格执行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ETC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引导道路运输企业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进行沟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高速公路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规〔2021〕2号)“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可以按照以政府定价收费标准为上限、差异化下浮的原则,结合所辖高速公路车流特征及邻近大型工矿企业和城市周边车辆通行等情况,采取自主定价方式,对在特定时段内通行所辖高速公路特定区间的特定车辆,实施分出入口、分时段、分方向、分车型等差异化收费,引导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同时降低运输企业物流成本”规定,通过自主定价差异化收费形式降低特定道路运输企业通行费负担。

  (七)加强依法执法,确保司机合法权益。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执法工作。

  1.坚持过罚相当,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杜绝过度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推行初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后,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2.坚持寓服务于执法,将便民为民服务举措融入到执法工作中,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消除违法隐患、降低违法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感受到执法的力度和温度。

  3.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广说理式执法,主动亮明执法身份、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加强教育,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三、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机构要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层层压实责任,将“跨省通办”工作纳入道路货运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机制的重要内容予以推动解决,举全行业之力全力推进落实,确保为民服务举措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当地行政审批部门沟通联系,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召开调度会议,联合推进,提升“跨省通办”工作效率,提高办理成功率。

  (三)加大推进力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摸清道路运输驾驶员基础数据和办理需求,确保底数更清、基础更牢、分析更准。要充分挖掘提升潜能,重点关注从事中短途运输为主和年龄稍长的驾驶员群体,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加强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网站留言等咨询投诉渠道问题线索统计和梳理,及时抄送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跟踪解决。

  (四)持续跟踪督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做好“跨省通办”各项工作的落实,开展常态化工作调度、精细化提升服务、多元化宣传推广、系统化跟踪督办、制度化监测统计,继续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司机知晓度。自治区交运输厅将通过视频调度、明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宣传推广、人员培训、业务办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信息报送。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每月将各市、县(区)“跨省通办”的“申请量、办结量、办结率、办理成功率”等指标情况报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并抄送各市交通运输局。各市交通运输局每月10日前要向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报送上一月度“跨省通办”推进情况,并于2022年1月10日、6月10日、11月30日前书面报送“跨省通办”阶段工作总结。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道飞,13517886385。电子邮箱:ygjkjxxk@163.com。

  

  文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收取桂林至柳城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批复.wps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fdzdgk/zcfg/gfxwj/t110910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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