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综运字〔2022〕18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农业生产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农业生产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1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抓好农资和农产品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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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公路明电【2022】114号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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