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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涉企政策制定程序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2-05-18作者:佚名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解读人:陈婷婷     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方式:0551-63623535


  

  为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的部署要求,增强涉企政策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我处起草了《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程序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在研究制定涉企政策文件中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有利于充分发挥企业家的作用、提高涉企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挥企业家的作用,强调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颁布实施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9号)等,对新时期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做出了整体安排和部署。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一改两为五做到”部署要求明确提出拓宽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渠道。因此,《程序规定》的制定有利于增强涉企政策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政策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进涉企政策精准对接市场需求,以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

  二、起草过程

  据前期网络检索,交通运输系统暂无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有关制度文件,更多是在各级人民政府和发改系统出台了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工作机制,如2019年,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494号)。此次起草过程中,我处根据《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在认真学习研究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会议精神基础上,结合厅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学习借鉴苏浙等外省有关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有关规定、办法的基础上,联系行业工作实际,起草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3月1日,通过厅OA办公平台征求各地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的意见,同步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呈送各位厅领导征求意见。根据相关反馈意见,进一步研究修改完善后,经集体决策审议通过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程序规定》共计18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程序规定》第二条明确了涉企政策的具体范围,主要包括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重要政策、地方性标准和规范;市场准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以厅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等4个方面。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程序规定》第三条明确政策起草部门是履行企业家参与政策制定的责任主体,厅法制工作机构注重把好程序关和内容关。

  三是规范制定程序。《程序规定》的第四条至第十条详细规定了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具体程序。如规定政策起草部门在起草阶段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关联政策统筹,防止政出多门、相互抵消;规定要根据政策内容和涉及范围,分类征求意见,包括对涉及保密及敏感政策征求意见的如何处里等;在征求意见对象中,不仅包括企业家,还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同时,对征求意见的方式、时限、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审查把关、集体决策等也作了具体要求。

  四是强化政策见效。《程序规定》的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规定了涉企政策制定后,要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政策执行监督、政策执行评估、搭建常态化沟通交流平台等,特别是把省委省政府“一改两为五做到”政策文件中关于设定政策调整合理过渡期的规定,直接以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化,以确保能够有效贯彻落实到位。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public/21701/120974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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