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起,呼和浩特市恢复往来包头、乌兰察布、鄂尔多斯、锡林郭勒、赤峰、通辽、阿拉善、巴彦淖尔、兴安盟9个盟市长途客运班线(发往二连浩特、甘其毛都陆路口岸所在旗县的客运班线除外)。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全面做好恢复盟市际长途客运服务,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要求,一是呼和浩特市属客运企业按照客流需求认真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及时了解终到地疫情防控政策,并将当前呼和浩特市执行的疫情防控政策告知9个盟市及所属旗县有客运班线往来的客运企业、客运站。来(返)呼旅客随身携带身份证,对于不符合前往呼和浩特市政策的旅客,一律不予售票乘车。
二是呼和浩特市和外阜客运企业所属入呼的盟市际客车驾驶员认真查验中途上车前往呼和浩特市旅客的青城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拉载“红码”、“黄码”、行程码绿码标记*号、无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乘客,严禁在沿途随意落客。
三是对于通过公路检查点进入呼和浩特市的来(返)呼人员,严格按要求查验行程码、青城码及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工作,确保通过道路旅客运输车辆进入呼和浩特市人员做到应查必查、应检必检。
四是严格落实好场站内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要求,做好一线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做好站务人员、司乘人员科学防控疫情知识的培训和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杀。(段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