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25号)精神,我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对申报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创建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和考核,拟推荐南宁市兴宁区、南宁市上林县、柳州市柳江区、桂林市阳朔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梧州市蒙山县、贵港市覃塘区、百色市田阳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崇左市扶绥县等10个县(区)申报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并向交通运输部报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5月27日--6月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四好农村路”建设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1-5828477,电子邮箱:XXGLGLK@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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