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督查工作,建立健全工作监督制度,提高行政效能,保持政令畅通,确保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准确落地落实,按照总段党委要求,5月份,格尔木公路总段制定了《青海省格尔木公路总段督查工作管理办法》。
办法围绕八个部分制定,共10条内容,重点对督查范围、督查对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督查人员职责做出了详细要求,是总段强化制度建设“废改立”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督查督办对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地起到重要抓手作用,解决“对安排部署工作未能细致主动做好,导致任务落实滞后现象”的问题。
下一步,总段将按照办法要求的具体动作,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制定督查方案,将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电话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督查通报激励与批评相结合,多种方式灵活运用,强化统筹协调,不断提升督查实效,在全总段范围形成狠抓落实、真抓实干、严督实导的良好工作氛围,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力助推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