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08线东龙山北至樟木K56+748-K73+000段危险路段整治工程(选段)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普通国省干线养护工程项目前期工程的通知》(桂路养发〔2022〕1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发展中心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发展中心关于下达S308线东龙山北至樟木K56+748-K73+000段危险路段整治工程(选段)任务的通知》(贵路养发〔2022〕6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S308线东龙山北至樟木K56+748-K73+000段危险路段整治工程(选段)项目位于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境内,起止桩号为K56+748~K73+000,路线全长16.252公里,选段维修里程为5.5Km。主要技术指标:三级公路,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设计路面结构主要有二种:A:一般路段:厚5cmAC-16沥青混凝土上面层+1cm沥青同步碎石封层(两油两料)+2-8cm大粒径级配碎石调平层厚+旧水泥路面碎石化。B:过街路段:厚5cmAC-16沥青混凝土上面层+1cm沥青同步碎石封层(两油两料)+20cm2.5%水泥大粒径级配碎石基层+旧水泥路面碎石化。2.2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3 招标的范围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本招标为一个整体标段,主要工程量如下列表所示:
合 同 号 | 长度(km) | 厚5cmAC-16沥青混凝土面层(m2) | 1cm沥青同步碎石封层(两油两料)(m2) | 2.5%水泥稳定大粒径级配碎石基层厚20cm(m2) | 大粒径级配碎石调平层厚2-8cm(m2) | 碎石化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18cm)(m2) | 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管径0.5m)(m) |
5.5 | 36765.8 | 36765.8 | 7949.7 | 1425.7 | 35942.8 | 7 | |
减速振动 标线 (m2) | 路肩培土 (m3) | ||||||
234 | 790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如无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应资质,仅具备有效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也同样可以进行投标,允许其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量分包给具备实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企业。
③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如无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应资质,仅具备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的也同样可以进行投标,允许其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量分包给具备实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企业。
3.3 具有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17年6月1日之后)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个7公里(或以上)的三级公路(或以上)含沥青路面的路面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或含沥青路面工程的公路工程)施工或累计成功完成过10公里(或以上)的三级公路(或以上)含沥青路面的路面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或含沥青路面工程的公路工程)施工(注: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并提供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相关页面截屏打印页(并加盖单位章)。
3.4 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的投标人不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中有关其它市场禁入性规定的情况。至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日止,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以上(含C级)。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22〕30号)的规定执行。
3.7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不包括养护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不包括养护资质)完全一致。
3.8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本项目预算总额中30%的比例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若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非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将采购项目中合同金额的30%(或以上)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请于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4日,由潜在投标人按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的流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2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具体开标室开标当天在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
5.2 疫情期间,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1)根据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印发的《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外来人员进入我中心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图(2022年1月30日修订)》要求有序进行采购活动。 2)根据《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2022 年第1 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序开展、交易场所安全。现温馨提醒各投标企业代表注意以下内容,以免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带来不便:来自各地有本土疫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只要是来贵返贵人员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贵返贵前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贵后12 小时内必须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单位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3)根据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印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员主动承诺。各市场主体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递交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给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承诺书主要包括:供应商(供应商)承诺书,各交易活动参与人承诺书。各承诺书范本已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gywm/004002/20220216/7188074a-4143-4744-bea8-5bba3af31f6c.html)通知公告栏公布。 4)投标文件(非电子标)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
①选择邮寄的投标人需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材料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邮寄包装,材料包含投标文件递交时所需的证明材料)寄到以下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金田路水利大厦一楼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交易受理科吴工;联系电话:0775-4552171),邮寄前须提前通过电话联系收件人,以便做好接收投标文件的准备工作,并将包裹照片、邮寄单及单号以图片形式发送至邮箱(2565352445@qq.com)。投标人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送达时间以交易中心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如邮寄投标文件的快件无法按照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交易中心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邮寄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现场的邮寄包裹因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而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予以拒收;邮寄过程中出现丢失、未按时送达、破损、安全等风险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②寄件人应为投标单位聘请的正式员工,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留寄件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邮寄投标文件的运费由投标人自理,拒绝到付。
③选择邮寄按要求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所投标项目的开标记录予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交易中心收到邮寄文件后将于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运送到指定开标室),签到表和开标记录表中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该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在规定时间内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gxzf.gov.cn/)上发布。
8.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发展中心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后面150米贵港公路发展中心
邮编:537000
联系人:莫工 陈工
电话:0775-456061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3号凤岭名园19号楼弥珍道一单元3楼304号
邮编:530022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71-5711536
传真:0771-5711536
电子邮箱:zhongdi202010@163.com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宁分行
账 号:2102166309100036544
9.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纪检监察室:0771-2115941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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