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网络货运企业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第十九批)的通知
包头市、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经旗县、盟市、自治区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审核、监测平台接入审核、企业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审核,内蒙古东翔物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具备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合格,现予以公布(认定结果见附件)。
附件:附件:网络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第十九批).docx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6月2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nmg.gov.cn/zwgk/tfwj/202206/t20220608_2068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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