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宁市文明委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西宁市2020-2021年度市级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校园、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的决定》(〔2022〕8号),对全市240个文明村镇(社区)、60个文明单位标兵、330个文明单位,14对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14名军(警)民共建先进个人,105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省地方海事局榜上有名,喜获西宁市2020-2021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近年来,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厅机关党委的有力指导下,省海事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及厅党组决策部署,围绕巩固、提高、延伸、辐射的精神文明建设方针,进一步巩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不断提升海事水运软实力、弘扬行业正能量、传递交通好声音、树立部门好形象、凝心聚力建设人民满意海事,全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欣欣向荣、硕果累累,工会、妇委会等群团工作成效明显,为新青海建设和谱写“交通强国”青海篇章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动力和精神支撑。
一是领导重视 完善机制,不断强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当作班子建设、职工教育、行业管理、队伍形象、运输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将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常抓不懈,逐步完善创建机制,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得以有效开展。
二是围绕中心 丰富载体,切实增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创新性。加强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和青海省情的学习教育,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月”活动和“畅行青海·美在交通”文化品牌创建。充分利用结对共建平台,积极与中国船级社青岛分社、武汉规范研究所和省船舶检验中心共同开展“两路”精神和“红柳”精神的融合交流活动。把学习弘扬“两路”精神与弘扬“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最美高原交通人”“最美验船师”等先进典型相结合,激励干部职工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
三是贴近实际 注重创新,不断拓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效性。有序推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积极为脱贫户办实事、办好事,提高了脱贫群众对行业扶贫工作的满意认可度。先后共组织相关人员自筹资金2.5万余元,开展扶贫帮扶和承诺践诺活动,为帮扶工作打好了基础。多次组织开展了“春节”慰问东交通巷社区困难党员工作,自发捐款购买米油等生活物资慰问了社区贫困职工20户,用实际行动汇聚了爱心。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文艺汇演,实现了职工文明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的新提升,为奋力谱写交通强国青海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下一步,省海事局将以此项荣誉为动力,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从百年党史中深刻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采取高举思想旗帜,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统领精神文明建设;打造文化品牌,不断树立“畅行青海、美在交通”行业形象;构建宣传格局,持之以恒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深化拓展,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向纵深发展;着眼提质增效,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举措,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持续激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实现全省海事水运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精神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