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海东路政支队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公路巡查时发现,国道213线K1348+500米处公路左侧建筑控制区内有群众正在安装彩钢房,巡查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勘验调查。经勘验,该建筑物系彩钢结构,呈东西走向,长14.5米、宽4.2米,占地面积60.9平方米,距离公路边缘不足2米。
为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因当事人不懂汉语,执法人员随即前往保安镇人民政府,向镇政府主要领导说明修建违法建筑的具体情况并细致讲解《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解释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搭建违法建筑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按照“先劝导后拆除”的原则,执法人员与保安镇政府主要领导对当事人做劝导工作,当事人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承诺将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尽快拆除违法建筑。6月15日下午,在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恢复了公路建筑控制区原状。
执法人员通过文明执法、耐心劝导,得到了当事人的支持和赞誉,树立了路政执法的权威,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净化了辖区公路路域环境。下一步,支队将不断深化与属地政府协同联动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整治违建等不文明现象,全面提升路域环境,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为辖区群众打造安全、和谐、美丽的公路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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