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交通运输新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交通安全 > 正文

您“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已处理!

时间:2022-07-07作者:佚名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网友举报交通违法,民警查处有回应。有些“冰雪聪明”的司机,以为没碰到警察沾沾自喜,哪成想,群众的眼睛一样雪亮。

  案例1

  有群众举报6月8日上午昌平区回昌东路与七星路中街路口处,一辆京牌货车逆行。

  

  接到举报后,昌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当日15时许,因存在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郭某被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

  案例2

  有网友反映5月22日在高粱桥路,一车辆闯红灯。

  

  接到举报后,西城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5月25日,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人康某被西城交通支队西外大队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6分。

  案例3

  有网友反映5月18日在黑泉路,一车辆压实线变道,且未打转向灯。

  

  接到举报后,海淀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5月20日,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和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驾驶人李某龙被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合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2分。

  案例4

  5月18日,有网友反映在西罗园路邮局附近,一车辆未悬挂号牌。

  

  接到举报后,丰台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5月18日,因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郭某被丰台交通支队方庄大队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9分。

  案例5

  3月30日,有网友反映在朝阳路管庄西里附近,一车辆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

  

  接到举报后,朝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4月8日,因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管某红被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案例6

  4月2日,有网友反映在幸福村中路与幸福一村三巷的交叉口处,一车辆未礼让行人。

  

  接到举报后,朝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4月7日,因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驾驶人武某娜被朝阳交通支队东外大队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投诉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保证安全、合法,正当行使投诉交通违法行为的权利。市民群众可以选择“微信小程序”、“北京交警APP”、“北京通APP”任一方式登陆“随手拍”平台进行违法行为的举报。


原文链接:http://jtgl.beijing.gov.cn/jgj/jgxx/94246/qxdt/325858974/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您举报的交通违法已处理

>>下一篇:您举报的交通违法已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交通运输新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交通运输新闻网 jtys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