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玉树路政支队经过不懈努力,与格尔木市法院、囊谦县法院、囊谦县交警大队等部门多方协调配合,历时半年,成功追回路产损坏赔偿费。
2021年12月17日,格尔木某油气新能源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的油罐车,在G214线K1042+7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油箱破裂,柴油泄漏,因当事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柴油大面积污染路面,共计1320平方米。支队执法人员赶往现场后第一时间摆放锥形桶、维持现场秩序、收集证据,并将受伤司乘人员送往囊谦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事后,经执法人员详细调查取证,给该公司下达缴纳赔补偿通知书。该公司在收到赔补偿通知书后,与投保公司多次协商,投保公司均以路面污染损坏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为由拒绝理赔,并出示了《拒赔通知书》。
因涉案金额大,支队执法人员积极收集证据,协助该公司以保险公司拒赔为由,向格尔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查取证,最终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该公司污染路面赔补偿费。该公司在收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后,依法缴纳了路面污染赔补偿费。
该案件的成功办理,彰显了支队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的决心,今后,将继续履职尽责维护路产路权,保障辖区公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