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0〕12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交法发〔2020〕13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政办函〔2022〕28号)要求,深入推进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公路、水路部分)》及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公路、水路部分)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公路、水路部分)》说明
2022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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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说明.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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