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交通运输新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招标投标 > 正文

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跨线桥梁工程施工招标第1号补遗通知书

时间:2023-02-04作者:佚名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跨线桥梁工程施工(№.QL6、№.QL7标段)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如下,如本补遗通知书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通知书为准。

  1、招标公告中要求工期修改为“№.QL6:兰海高速 G75 钦江大桥:1180日历天;№.QL7:沙井钦江大桥:8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时间为准。”。

  2、招标公告3.3款业绩要求、投标人须知附录3业绩要求、评标办法2.2.4(4)款类似业绩中的“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均统一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月1日起”。

  3、评标办法2.2.4(4)款企业荣誉评审标准中“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完成”修改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4、附录5说明增加“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拟委任人员的社保缴费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5、招标文件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5.2.1项补充条款中“计算的正常施工损耗量之和的80%且不少于48万吨”修改为“计算的正常施工损耗量之和的80%”。

  6、招标文件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5.4变更的估价原则第(1)款中“材料信息价计算出的单价并下浮8%作后为变更项目的单价”修改为“材料信息价计算出的单价并下浮5%作后为变更项目的单价”。

  7、№.QL7标段的招标文件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5.6暂列金额“3%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修改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5%”。

  8、招标公告第4款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修改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20日”。

  9、招标文件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其他义务细化第(47)款“拆除的桥梁构件应按发包人要求统一堆存,集中对放,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修改为“拆除的桥梁构件应按发包人要求统一堆存,集中对放,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拆除的钢筋混凝土构件须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钢筋的剥离处置,处置发生的已包含在相关子目的综合单价中,不另行支付,处置回收的废旧钢筋归发包人所有”。

  10、招标文件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其他义务细化第(48)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垃圾掉落钦江堵塞航道并对水体造成污染。”修改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垃圾(拆除桥梁)掉落钦江堵塞航道并对水体造成污染,对掉落钦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进行清理,确保不影响航道正常通航及造成对其他施工单位的干扰,如航道施工发现拆除桥梁掉落垃圾,应及时配合清理或委托航道施工单位清理。费用已包含在相关子目的综合单价中。”

  11、招标文件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其他义务细化补充第(49)款“(49)桥梁建设应满足钦州市保通要求,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的一切合理保通要求,配合费用已包含在相关子目的综合单价中。”

  12、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文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fdzdgk/ggzyjy/zbxx_1/t1561901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航道工程施工招标第1号补遗通知书

>>下一篇:北海港侨港港点5#、6#、7#客滚船码头泊位工程施工项目第1...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交通运输新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交通运输新闻网 jtys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