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通航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一是加强通航水域管理。严格新增通航水域认定,强化通航水域动态管理。二是加强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管理。严格作业和活动许可,强化涉砂作业管理。三是加强通航环境管理。全面掌握辖区通航环境情况,以市为单位建立基础台账,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四是加强水上交通秩序维护。严格遵守船舶航行规则,加强无线电配备使用,严格进行水上交通管制,加强特殊水域管理,严格划定功能区域。五是加强通航安全监管。加强涉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和重点水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船舶的监督检查,保障水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省航务海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