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10:20,国道G245线(西昌至普诗)K1140+100m处,尔舞山路段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西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刻响应,奔赴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为一辆运输颗粒状硫磺,车牌为川ABU337-川J3919的黄色挂车侧翻,硫磺一半散落公路路面,一半散落山坡起火。
现场情况危急,在徐亚明副市长统一调度指挥下,西昌市应急管理局、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川兴镇政府、西昌市自然资源局以及西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司其职,共同处理此次事故。消防部门立即进行灭火处理,相关部门对道路进行了交通管制。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王顺明立即组织拖车、吊车及专用车辆,对现场抛洒物进行清理转运。为尽快恢复该路段正常交通秩序,执法大队人员与各部门人员通力协作,积极搬运,安全妥当处置危险品转运。经过众人不懈努力,终于在晚间8点,恢复路面清洁,解除交通管制,道路恢复安全畅通。
接下来,西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加强源头管控,要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深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危货企业积极配合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点。(凉山州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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