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支队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中,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支撑,开展规章制度“清废改立”行动,努力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形成“靠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的工作体系。
该支队通过全面系统的梳理各项业务流程,查找、评估各项问题,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堵塞管理漏洞,收集整理废除、修改、新建和继续执行的相关制度,着力解决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一致问题,确保各项制度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
通过认真梳理修订,该支队编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支队行政执法职权、流程分解与确定责任》《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支队行政执法案件定性说明》《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支队办案程序规定》等13项制度规定。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将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主动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为打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纪律严明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奠定基础。(王兴文)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