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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路段、相同“手法” ,终被查!

时间:2023-05-20作者:佚名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为躲监控抓拍,图得“一己之便”,在号牌上动起了手脚,把他人安全和法律法规全然抛诸脑后,这种自作聪明的行为,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5月4日,在昌平区温南路,先后有两名货车司机在号牌上使用了相同“手法”逃避处罚,被交警现场查获。

  当日上午9时20分许,昌平交通支队马池口大队民警巡逻至温南路时,发现迎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前部号牌异常,上面数字已“消失不见”,只剩下了一块黄色的“光板”,显然是用化学试剂涂抹过。随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司机江某面对民警询问,并不正面回应,只辩称其所驾驶的货车是车队的。

  

  随后民警对其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出具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移交大队执法站作进一步处理。

  无独有偶,下午3时许,当民警再次巡逻至该路段时,再次发现一辆号牌被涂抹“干净”的大货车,司机赵某下车后,主动承认了为躲避监控抓拍,故意污损号牌的行为。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出具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移交大队执法站作进一步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江某、赵某因存在驾驶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交管部门提示

  号牌是识别一辆机动车和车主身份的重要信息载体,是合法上路的前提。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交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涉牌违法的整治查处力度,清除交通安全隐患。心存侥幸、在号牌上“做手脚”的违法行为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原文链接:http://jtgl.beijing.gov.cn/jgj/jgxx/94246/mtlj/32610366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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