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交通运输见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水路运输 > 正文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强化领导干部任前考法进一步提升厅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时间:2023-07-16作者:佚名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切实增强交通运输厅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系统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交通运输厅系统新提拔任命的副处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以上领导干部在宣布任职前,必须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明确法律知识考试的范围、形式和程序。《办法》的出台实施,是交通运输厅将法治素养作为选人用人重要依据的一次积极探索,也将为厅系统法治人才培养奠定良好基础。

  下一步,交通运输厅将以贯彻执行《办法》为契机,持续深化“八五”普法,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厅政策法规处)


原文链接:https://jtt.nx.gov.cn/xwzx/jtyw/202307/t20230715_418098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交通运输厅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篇:固原市交通运输多项指标增幅居全区各市第一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交通运输见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交通运输见闻网 jtys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