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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3年洪涝灾后公路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印发

时间:2023-08-20作者:佚名来源: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为指导各地高质量完成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作,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2023年洪涝灾后公路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将统筹兼顾恢复建设和抗灾水平提升,充分利用原有工程,在深入分析受灾原因基础上,衔接公路发展“十四五”规划、新型城镇化、旅游发展等相关规划,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分级分类施策,科学合理选择恢复、重建、提升等各类工程技术措施,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公路水毁恢复工程,2024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重建工程。

  

  全面调查摸底。加快公路水毁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梳理水流冲刷、洪水浸泡造成的边坡坍塌、路基侵蚀、桥梁冲毁等损毁路段,详实测算恢复重建工程量和资金需求,列出项目清单。

  加强检测评估。针对病害类型、病害状况,结合地质条件、工程特点,评估其受损状况、通行能力和抵御次生灾害能力。对于抢通的路段,进一步做好安全评估,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通行安全。对于路基路面,重点检测评估裂缝、整体沉降、支挡结构物的坡面破坏、挡墙基础脱空等情况。对于桥梁,重点检测评估上部结构裂缝、墩柱倾斜、桥台开裂、基础埋置深度、桥头引道冲毁等情况。

  优化工程设计。8月底前完成。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评估反映出的问题,深入查找此次灾情暴露出的短板和弱项,按照《河北省公路水毁恢复重建设计及建设指导意见》要求,会同水利、地质等有关部门,发挥省级技术指导组和对口帮扶团队作用,充分考虑防洪要求,调整优化规划设计,提高重点路段、重点桥梁抵御灾害能力,避免重复受灾。对于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区路段和冲刷严重的沿河路段,通过局部改线等方式,尽可能避开行洪河道和灾害易发多发区。对于难以绕行的易发水毁路段,分类施策,提高标准,特别是对于冲刷水毁严重的迎水路基和桥台,加大基础埋深,提升挡墙强度,协调水利部门增设丁坝、顺坝等调治构造物。对于国省干线和重要农村公路跨行洪河道水毁的漫水桥,在恢复重建中优先考虑改建为超洪桥。同时,省交通运输厅将在全省范围内排查易水毁路段和桥梁,逐步开展改造提升。

  

  加快推进建设。原路恢复重建工程按应急养护工程加快审批。坚持设计完成即推进实施的原则,逐一明确实施主体和路线图、时间表,优化建设程序,加强要素保障,配齐专业力量,配足原辅材料,配强施工机械,恢复工程9月全面开工建设,重建工程10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要狠抓质量安全管控,狠抓过程进度管控,狠抓资金到位落实,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

  严格交(竣)工验收。实行竣(交)工检测全过程跟踪监督检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各项验收内容,对关键检测数据进行随机抽查复核,真正做到交竣工检测环节监督全覆盖,规范真实出具交竣工检测报告,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谭磊)

  责任编辑:邢莫冉 审核:张贺贺


原文链接:http://jtt.hebei.gov.cn/jtyst/jtzx/styw/101689833483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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