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邀请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一中院、渝北区人民法院等专家,召开路产路权赔补偿案件监管研讨会。
会上,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从路产路权赔补偿案件办理模式、办理流程、行政处理决定书的性质,以及其他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各专家围绕公路路产路权“赔(补)偿”是否属于行政行为、是否认同交通执法部门办理公路路产路权“赔(补)偿”案件的主体适格、法院是否支持受理交通执法部门公路路产路权“赔(补)偿”的非诉强制执行案件、是否支持针对关于路产路权“赔(补)偿”案件使用《行政处理决定书》法律文书等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和研讨。
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交通执法总队目前对路产路权赔补偿案件的办理模式,并指出行政权力介入路产路权赔补偿案件从《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可追溯到相关条款依据。结合具体司法实践、历史案件办理数据分析,该模式在社会效果、人员资源配置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会议议定,路产路权赔补偿案件监管将继续沿用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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