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场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对辖区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变更事项进行公示(公示事项详见附表)。
欢迎本市企业、社会各界以法人、团体、组织等名义,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外埠企业、单位请通过本省(区、市)运输管理部门将意见反馈我分局。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
联系电话:010-63833152
联 系 人:梁利宁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丰台运输管理分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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