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路腾远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飞路腾远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客运业务拆分的请示》(飞路腾远字【2023】0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你公司申请事项批复如下:
为支持企业专业化管理,更好地提高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同意“上海飞路腾远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资质专业化管理调整需要,注销客运车辆租赁服务企业经营资质,公司所属的107辆客运租赁车辆(含额度),按规定办理划转至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九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180天内,按要求完成相关车辆过户和注销“上海飞路腾远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客运车辆租赁资质,以及“上海九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相关企业和车辆的经营手续办理等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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