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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兰国家高速公路长治至延安联络线(G2211)山西境黎城至沁源段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时间:2023-12-29作者:佚名来源: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青兰国家高速公路长治至延安

  联络线(G2211)山西境黎城至沁源段

  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晋政函〔2023〕140号

  

  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青兰国家高速公路长治至延安联络线(G2211)山西境黎城至沁源段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请示》(晋交财发〔2023〕35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青兰国家高速公路长治至延安联络线(G2211)山西境黎城至霍州项目先期建成的黎城至沁源段,G2211K0+000处设置黎城西收费站,位于长治市黎城县西仵镇坑东村;G2211K22+859处设置襄垣东收费站,位于长治市襄垣县古韩镇马岭垴村;G2211K34+003处设置襄垣北收费站,位于长治市襄垣县善福镇上丰村;G2211K59+959处设置沁县南收费站,位于长治市沁县新店镇姚头村;G2211K71+ 298处设置沁县西收费站,位于长治市沁县故县镇故县村;G2211K94+811处设置沁源收费站,位于长治市沁源县沁河镇丁家湾村。

  二、该路段收费期限暂定3年,待黎城至霍州项目交工验收后,再行批复全线(含黎城至沁源段)收费期限。收费起始日以黎城至沁源段实际收费日起算,黎城至沁源段已收费时间计入全线收费期限。

  三、该路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晋政函〔2019〕126号)。客运车辆收费标准执行乙类道路及隧道收费标准,货运车辆收费标准执行车型收费标准。绿色通道及其他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

  四、该路段按照经营性公路管理,票据使用省税务局统一监制的车辆通行费发票。

  五、其他事宜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

  接此批复后,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jtyst.shanxi.gov.cn/zwgk/gkml/jtgf/glsf/202312/t20231225_94526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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