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交通运输新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吉林省1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3-12-29作者:佚名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交通运输局,各航运企业,船员培训机构:

  为方便我省小型船舶船员参加培训考试,申请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海船员〔2021〕46)的授权,省厅制定了《吉林省1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1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2月7日

  相关解读:《吉林省1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http://jtyst.jl.gov.cn/zw_133208/zcfg/gfxwj/gfxwjbl/202312/t20231212_885038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下一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交通运输新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交通运输新闻网 jtys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