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交通运输新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运输资讯 > 正文

吉林省现行的非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补贴包括哪些及其补贴标准

时间:2023-12-29作者:佚名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一、按照《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城市出租车等属于市县事权,由市县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并逐步建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健康稳定发展的财政保障机制,根据本地财力状况,落实相关资金和政策。

  二、根据《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部分的30%用于支持出租车加快电动化,70%用于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各地可按照规定将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公交票价补贴、全域公交创建、绿色出行城市创建、公交首末站建设等方面。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县市长负责制,由各地制定本地“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发展奖励资金的具体使用办法,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具体的实施细则。


原文链接:http://jtyst.jl.gov.cn/hd_133262/zsk/202302/t20230223_867203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申办什么时候开始?

>>下一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超限认定标准是什么?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交通运输新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交通运输新闻网 jtys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