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宿高速沭阳至宿豫段LS-SQ22标由于开展项目科研工作的需要,拟对试验段落的路面结构方案和材料进行调整,其余路面结构及材料与原施工图设计保持一致。
现将变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第二监管办公室反映。联系人:梅达放,联系电话:025-84329759,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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