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交通运输新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事关大件运输规范管理 12月起安徽实施新规

时间:2023-12-29作者:佚名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人民网合肥11月28日电(胡雨松)为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工作,维护合法大件运输市场秩序,近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共分为六部分、二十二项,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大件运输是指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由于所载货物多属于超高超限的工程设备或材料,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对公路基础设施或公路安全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货物上路前,主管部门必须对车辆车型、装载方式等进行审批,还要对车辆行驶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进行规定,甚至还要求专门配备车辆对超重超规格车辆进行护送。

  据了解,《通知》对从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许可职责界定、明确现场核查主体、明确现场核查情形、规范桥梁荷载验算要求、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关及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七方面进行了重点规范。如《通知》中第七条明确了省级、市级、县级许可职责,即:省级负责跨省和跨市大件运输受理并审批,市级负责跨县大件运输受理并审批,县级负责县内大件运输受理并审批;第九条,明确对安徽省辖区内起运的Ⅲ类大件运输车辆进行100%现场核查,对Ⅲ类大件运输车辆以外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大件运输车辆,加大抽查力度;对申请的车货总质量或总体外廓尺寸接近跨类临界值的,进行重点抽查。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将继续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指出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逐步探索提供简化核查等便利;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加大现场核查和通行检测频次。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伪造《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车辆,列入黑名单,限期1年内不得在安徽省申请大件运输许可。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public/21701/12189502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乡镇运输服务站运营服务规范

>>下一篇:2023年5月投资完成情况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交通运输新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交通运输新闻网 jtys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