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交通运输新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海事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3-12-29作者:佚名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辽宁省港口和船舶岸电建设与使用,规范岸电管理要求,保障港口和船舶岸电供电质量和供电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18〕16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31号 ),结合辽宁省岸电建设和使用实际情况, 现将《辽宁省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jtt.ln.gov.cn/jtt/zfxxgk/fdzdgknr/lzyj/bbmgfxwj/43D4970DBE034DB69BD8BDEC61696711/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辽宁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下一篇:关于《辽宁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交通运输新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交通运输新闻网 jtys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