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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辽宁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货物卸载管理办法》和《辽宁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公路路政部分)》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12-29作者:佚名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为进一步提高和规范我省公路路政行政执法水平和行为,省交通运输厅分别起草了《辽宁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公路路政部分)》和《辽宁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货物卸载管理办法》,并组织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初步完成了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等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8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邮递信件: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处

  2.电子邮件:lnjttzfjdc@163.com

  3.联系电话:024-23252150

  


原文链接:https://jtt.ln.gov.cn/jtt/xw/tzjg/2023112316585928870/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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