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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治超办宣传学习 《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时间:2024-01-01作者:佚名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11月29日,《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由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颁布的《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治超执法工作中各行业部门的职责划分和工作分工,规范了治超执法行为;为我省进一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安全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保障,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对于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海北州治超办在条例发布之后对《条例》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制定《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宣传彩页,通过“12·2”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12·4”宪法宣传州启动活动等集中宣传活动大力进行宣传报道,并发放《条例》宣传彩页500余份,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工作群等及时对新颁布的《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进行传达学习,引起强烈的反响,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下一步,州治超办将继续加大《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的宣传学习工作。一是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对《条例》内容进行宣传学习,使广大治超执法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性;二是组织相关部门治超执法业务骨干对《条例》内容进行集中研究学习,为明年《条例》的正式实施做好充足的准备。


原文链接:https://jtyst.qinghai.gov.cn/jtyst/2023-12/07/article_2023120710533112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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