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FS17-2023-0013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属相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确保裁量基准的合法有效、公正合理,省厅结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了《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厅政策法规处反馈。
联系人:李云峰 联系电话:0971—618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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