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省农村公路“路长制”有效实施,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河南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要加快完善“路长制”组织体系。推动市级人民政府成立市级“路长制”领导小组;县级按照“总路长+县、乡、村三级路长”的形式分级设立路长,实行总路长负总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要做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健全组织责任体系。二是完善会商协调机制。三是完善巡查处置机制。四是完善社会参与机制。五是优化要素保障机制。
为加快健全完善我省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长效机制,保障“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实施方案》配套制定了《河南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成效综合评价方案》(以下简称《评价方案》)。《评价方案》明确,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对各县(市、区)“路长制”实施成效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审核、省级评定的程序开展。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建设成效、养护成效、运营成效、执法管理及资金保障。评价结果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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