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乡(镇)及建制村沥青(水泥)路 工程竣工验收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到我厅,以便修订完善。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上一篇: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
>>下一篇:关于印发广西交通建设项目价格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京ICP备14049160号-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