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现对纳入我省2023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参评范围的工程项目和人员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进行申述。单位申述应加盖公章,个人申述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申述应附详细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人:董翀 联系电话:13842090902(675603)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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