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中山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粤交营〔2024〕11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中山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集团: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中山段设置收费站点的请示》(中交请〔2023〕39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中山段设置收费站点的补充请示》(中交请〔2023〕137号)、《省交通集团关于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设置收费站的请示》(粤交集经〔2023〕40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中山段建成通车后,设置翠亨东、金钟湖、隆都、西江花洲等4个匝道收费站。其中,翠亨东匝道收费站由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中山段与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合并设置、共同运营管理。
二、收费站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省关于公路收费站及其广场的设计标准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相关要求,设置相应的收费设施和电脑收费系统,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开始收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td.gd.gov.cn/zcwj_n/bmwj/qtwj/content/post_436529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江西省超限治理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下一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