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将于3月1日施行,这是浙江省首部围绕农村公路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农村公路上及其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焚烧物品等。围绕此事,光明网、潮新闻、澎湃新闻、红星新闻、凤凰网等媒体转发报道。网民态度方面,部分网民点赞该条例,认为此举可以避免交通事故;另有网民建议为农民规划晒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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