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交通运输新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制监督 > 正文

常州交通执法部门执法走心又暖心

时间:2024-03-02作者:佚名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月7日,陈先生将一面印有“柔性执法 温情服务”的锦旗送到到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王晓升手中,表达对执法部门公正、文明、柔性执法的感激。

  1月26日,交通执法四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王晓升带队在辖区道路进行日常巡查时,根据执法终端守护2.0预警,在飞龙路15号附近有一辆车牌为苏DDXXXX的新能源轿车涉嫌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非法营运,执法人员当即前往现场将车辆拦停进行调查取证。

  在后续调查中发现,该名司机陈先生因近期家庭突遭变故,急需用钱且没有主动了解资质准入要求,证件不齐全。执法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对陈先生进行劝慰,按照法律程序对其进行立案处理,鉴于其为首次接单违法情节较轻、配合度较好,执法人员报请法制部门审核认定,对其进行从轻处理。同时王晓升注意到陈先生车辆基本满足营运条件,因此现场对接交通行政服务窗口,两方共同指导其申请办理车辆营运证,并于当天顺利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同时王晓升还将其情况报市网约巡游出租车行业党委,将其列入困难司机名录。“感谢你们,我现在是一名合法合规的网约车司机了,以后我一定合法合规经营,当好咱们文明交通的宣传员!”陈先生紧紧握住执法人员的手久久不愿放开。

  常州交通执法部门在此提醒广大从业人员: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从事网约车营运行为车辆必须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人员必须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双证齐全方为合规。请网约车从业人员务必按照规定经过考核获得许可,这不仅是对乘客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4/2/8/art_42006_1115791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连云港市交通执法支队赴一线开展交通综合执法领域春运安全督查

>>下一篇:常州交通:严厉打击非法营运 确保群众平安出行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交通运输新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交通运输新闻网 jtys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